东博〔2010〕5号
关于开展2010年东莞市科技人才
健康检查的通知
各会员:
根据《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实施办法》(东科协〔2009〕7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开展2010年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资格。
(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东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
(三)东莞市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在东莞市工作二年以上并与工作单位签有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人员。
(四)未享受市、镇两级财政安排的其他健康检查。
二、程序与时间:
1、网上提交申请。申请人登录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在线提交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片及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8月16日(星期一)截止。
提交电子版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2)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在莞购买二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登录http://61.145.199.187/grwscx/“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截取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图片);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东莞市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备案证明(在市人事网http://dgrs.dg.gov.cn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截取查询页面图片);
2、科协组织审核。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系统中打印《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A4纸规格一式三份),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聘用合同原件(提供社保证明的可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到我会加盖意见,8月20日(星期五)截止。
3、申请人体检。经市科协审批后,由我会通知申请人并下发审批后的《申请表》。申请人持审批后的《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11月10日(星期三)前到相关医院选择体检项目完成体检。
三、其他事项:
1、科技人才健康体检每两年享受一次,2009年已经通过健康检查审批的科技人员,今年将不能申请体检。
2、在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未能查询到职称情况的科技人员,请根据《关于做好来莞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档案情况登记工作的通知》(东人发〔2009〕6号)的要求尽快进行登记。
联系人:赖凤姬
联系电话:22891316 传真:22892316
邮箱:bch@ssl.gov.cn
地址: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A5栋二楼
附:1.体检医院名单
2. 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网上申请操作说明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